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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擴圍,勞動監察要跟上

魏文彪

今年社保擴圍邁出第一步。 近日, 人社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聯合印發通知, 將在各類工程建設專案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 明確提出, 杜絕“未參保, 先開工”甚至“只施工, 不參保”的現象。 有關專家表示, 根據人社部的相關部署, 繼廣大農民工之後, 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將成為2018年社保擴圍的下一個重點(1月16日中新社)。

當前農民工的社保參保現狀是, 部分農民工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 多數則是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與此同時, 農民工工傷和失業保險的參保率較低。 正如專家指出的, 從工傷保險來看, 農民工有一半是在30至50歲之間, 是家庭的經濟支柱, 一旦傷殘又無保障的話, 他們的家庭將遭遇“滅頂之災”;從失業保險來看, 外出農民工平均就業時間是10個月, 就業流動性很高, 具有明顯的季節性、週期性特徵。 所以, 將在各類工程建設專案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 以及統一農民工失業保險參保辦法, 對於促進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 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需要看到的是, 此次人社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相關通知明確提出, 切實做到“先參保, 再開工”, 杜絕“未參保, 先開工”甚至“只施工, 不參保”的現象。 這也即意味著, 工程建設專案不給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

將不准開工。 對於工程項目建設單位來說, 工程建設專案不能開工, 無疑意味著重大的損失。 所以, 明確規定工程建設專案不繳工傷保險不准開工, 可以起到倒逼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積極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效用。

其實, 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失業保險的, 不單有部分工程項目建設單位, 也有部分國有單位, 不少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也存在不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的現象。 究其原因, 勞動者相對用人單位與企業來說處於弱勢地位, 還因為部分地方勞動監察不夠嚴格, 未能對部分用人單位與企業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行為, 進行嚴格的監管, 實施嚴厲的處罰。

2018年我國將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重點針對中小微企業和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未參保居民等群體擴大參保覆蓋範圍。 這對於提高勞動者整體社會保障水準來說, 無疑極有必要。 考慮到部分用人單位存在不為勞動者繳納或少繳納社保以降低成本的動機, 實施社保擴圍、推進全民參保工作, 顯然需要大力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力度, 對違法者實施重罰, 如此才會有利於社保擴圍與全面參保工作更為扎實地推進, 真正讓廣大中小微企業勞動者、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等人群, 享受到應有的社會保障, 勞動權益獲得切實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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