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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山東檢察機關立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12394人

1月18日, 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 十八大以來, 檢察機關堅決貫徹中央、省委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工作要求, 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 2013年至2017年, 全省共立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9917件12394人、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2990件4380人, 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8.1億元。

據介紹, 檢察機關對腐敗分子敢於亮劍, 立查百萬元以上大案1313件、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706人, 其中廳級幹部74人、省部級幹部9人。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江蘇省原常務副省長李雲峰、省交通廳原廳長賈學英等一批腐敗分子被嚴肅查處。

同時, 對“小官大貪”嚴懲不貸,

立查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蠅貪”3992人。 日照市委常委、統戰部長萬同濫用職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被查處, “11.22”青島輸油管道爆炸、龐紅衛非法經營疫苗等背後一大批瀆職侵權被查處, 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不受侵害。

此外, 加大追逃力度, 緝捕、勸返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247人, 其中“百名紅通人員”2人、“天網”行動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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