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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高酒店星級 藝龍網被判賠

北京晨報訊因網上預訂的“五星級酒店”並非掛牌五星, 李先生以欺詐為由, 將北京藝龍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 朝陽法院一審認定被告欺詐成立, 判令三倍賠償李先生酒店住宿費105660元。 此案二審維持了原判。

據悉, 李先生通過藝龍公司經營的網站, 預訂了三家酒店, 分別是上海外灘華爾道夫酒店、三亞亞龍灣瑞吉度假酒店、三亞海棠灣天房洲際度假酒店。 藝龍網網頁標注, 三家酒店均為國家旅遊局評定的五星級酒店。 李先生先後入住了上述三家酒店, 房費總計35220元。

李先生訴稱, 2016年1月, 他偶然發現通過藝龍網預訂的這三家酒店實際情況與標注不符, 協商無果後向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進行了投訴。 2016年6月8日, 朝陽工商局認定藝龍公司虛假宣傳, 對藝龍公司處以15萬元罰款。 同年9月, 李先生以欺詐為由將藝龍公司訴至法院, 要求退還房費並索要三倍賠償105660元。

藝龍公司辯稱, 李先生所說的三家酒店均為准五星酒店, 因公司員工錄入錯誤, 造成網頁顯示為五星級酒店。

法院經審理認為, 李先生從藝龍公司購買酒店服務, 並已實際入住, 雙方合同已履行完畢, 李先生要求退還房費缺乏依據。 藝龍公司提供的酒店服務與其網站宣傳不符, 並已被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虛假宣傳, 李先生作為消費者以欺詐為由要求三倍賠償,

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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