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從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獲悉, 該局日前破獲兩起非法盜獵案, 以李某某、齊某某為首的犯罪團夥共10名犯罪嫌疑人分獲有期徒刑6個月至2年不等, 罰金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嚴厲打擊了三江源地區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據悉, 2017年3月,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夥同他人, 在三江源國家公園曲麻萊管理處境內非法盜獵國家珍貴野生動物。 三江源森林公安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繳獲黃羊屍體2具、黃羊皮2張、沙狐皮1張及氣槍1把。
2017年7月26日12時許, 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夥同他人,
近日, 經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依法偵查終結, 玉樹市三江源生態法庭及瑪多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判決以李某某、齊某某為首的10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6個月至2年不等, 罰金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依法沒收槍支、汽車等作案工具。
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這些案件的發生, 說明一些人仍存在僥倖心理, 認為三江源國家公園地廣人稀,
連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 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