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車糾紛和車主吵架後, 物業保安將車主的車胎紮壞。 近日, 家住夏都景苑的市民張先生致電晚報交通熱線反映, 他停在地下車庫的車連續兩次被人為紮壞車胎, 希望晚報記者予以關注。
占道停車引起爭執
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 第一次車胎被紮時是2017年12月19日, 當天他因為家中有急事, 將車開入地下車庫後沒有停放在停車位上, 而是直接停在地下車庫的通道口處後, 就急匆匆地要離開, 這時一位負責管理地下停車場的保安要求張先生把車挪走, 停放到車位上, 張先生和保安解釋說, 只停放半個小時,
監控下保安紮胎
為了找到紮胎的人, 1月4日, 張先生下班回家後故意將車停放在監控探頭正好能拍到的地方, 希望能拍到嫌疑人的蹤影。 果然第二天一早張先生又發現車輛的左右兩前側的車輪被紮, 這一次張先生迅速報了警, 虎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調取了物業的監控資料後發現,
紮胎保安已被警方找到
1月16日, 記者從虎台派出所民警處得知, 該名保安已經被找到, 他從成林物業公司辭職後去了大柴旦煤礦打工, 據他供述紮車胎的原因是因張先生經常不將車停放至車位, 導致他多次被扣工資, 被扣了幾百元, 多次交涉無果後, 他才想到用釘子紮破車胎, 據警官介紹, 隨後派出所將依法對兩人進行調解,
車主應文明停車
亂停車的行為不僅給他人造成不便, 也違反交通法規。 從張先生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出, 保安紮壞業主車胎的行為的確不妥, 但張先生隨意將車停放在車庫通道口, 只是為了方便自己, 如果張先生能在停車位上有序停車, 就不會出現爭執及車胎被紮一事。 晚報在此提醒廣大車主時刻都應文明行車, 文明停車。
記者 史益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