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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紀委點名通報6起扶貧領域違紀違法案件

日前,

肇慶市紀委通報

6起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持續釋放執紀必嚴、

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

一、高要區樂城鎮洞源村村幹部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問題。

2016年, 洞源村村幹部伍卓南、陳佑、黃火全、梁沛娣、伍金生等人商議後, 分多次把2013年掛鉤幫扶單位幫扶結束時剩餘的140098.44元專項扶貧資金用於建設村委會辦公樓, 違反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等相關規定。 伍卓南、陳佑、黃火全、梁沛娣、伍金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四會市黃田鎮人大主席羅洪飛等人對低保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2016年11月, 黃田鎮人大主席羅洪飛和該鎮社會事務辦公室主任馬家財在接受居民低保申請和對低保物件動態管理工作中, 沒有按照規定認真調查、審核, 導致17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物件納入了低保救助, 共違規領取低保金113986元。 羅洪飛、馬家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廣甯縣石咀鎮崗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蘇漢新違規管理扶貧集體專案問題。 2014年11月, 蘇漢新以辦理集體企業營業執照手續繁瑣, 而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手續簡單快捷為藉口, 私自製作虛假的租賃合同, 填寫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申請表格, 將掛鉤幫扶單位幫扶崗坪村委會的扶貧開發專案崗坪切粉廠違規註冊登記在其個人名下, 存在損害集體資產的風險。 蘇漢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德慶縣九市鎮欖山村委會副主任陸錦標違規審核低保五保物件問題。 2013年9月和2016年1月, 時任欖山村委會副主任陸錦標在接受居民低保申請和對低保五保物件動態管理工作中, 隱瞞核查物件的家庭情況並違規審核上報,

導致多人不符合條件仍繼續領取低保金、五保供養金, 造成國家經濟損失。 陸錦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封開縣漁澇鎮戴村村幹部潘明東侵吞扶貧資金問題。 2015年1月, 潘明東在擔任戴村村委會委員和出納期間, 私自留存扶貧單位支援村委會經費5000元歸個人保管和使用, 沒有交還給村委會或用於村務開支。 此外, 潘明東還侵佔村集體資金4400元由其賬外保管使用。 潘明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六、懷集縣詩洞鎮龍鳳村委會原主任植秀威等向住房困難戶索取“手續費”問題。 2012年至2013年期間, 植秀威利用職務便利, 直接或指使時任龍鳳村委會委員植才昌等人向該村多戶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索取危房改造資金“手續費”共計74500元,

其中植秀威非法獲得52000元。 植秀威、植才昌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犯罪行為已被懷集縣法院依法判決)。

市紀委提出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把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扶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 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到扶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

各有關職能部門及鎮村要認真履行政策宣傳、組織實施、審核把關、監督檢查等具體職責, 強化源頭預防, 舉一反三, 堅決剷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滋生的土壤。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按照要求扎實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專項整治, 嚴肅查處膽敢向扶貧專案、資金“動乳酪”的腐敗問題以及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脫貧攻堅等不良作風問題, 嚴肅問責失職失責行為, 為我市打贏扶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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