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執行《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則(船長大於或等於12m國內海洋漁業船舶2017)》, 1月17日至19日, 舟山市漁船檢驗處在定海金鷹大酒店舉辦了國內海洋漁船法定檢驗規則(2017)宣貫培訓班。 各縣(區)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漁業船舶設計單位的200余名代表參加了宣貫培訓。 省船檢局平弘副局長蒞臨指導並親自授課。
本次培訓邀請了漁船檢驗系統船、機、電專家作為授課講師, 分別就總則及檢驗與發證、船體、輪機及防污染結構與設備、電氣及航行與無線電通信設備等部分採用逐條對比的方式進行講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