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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兩級法院開展專項行動 為農民工保駕護航

咸寧新聞網訊1月17日, 葛某、彭某、陳某等農民工代表在執行和解協議上簽字, 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了, 涉及80余名農民工工資執行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2017年6月, 原告王某因合同糾紛將被告湖北某建設工程公司、湖北某置業公司訴至咸安法院。 經咸安區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確認該建設工程公司下欠王某工程款169萬餘元。 咸安法院作出調解書後, 該建設工程公司一直未按協定履行義務。

因該款項裡面涉及到80余名農民工的工資, 市中院在瞭解案情後, 高度重視此案執行, 確保農民工的權益得到保障。

1月17日上午, 市中院督促咸安法院再次組織王某、農民工代表和建設工程公司三方進行協調, 同意先支付王某130萬元用於支付農民工100萬餘元的工資, 剩餘標的款暫留在區法院帳戶, 由該建設公司提供相關證據後再行處理, 三方對調解結果都表示十分滿意。

據統計, 自咸寧中院決定在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案件專項執行活動以來, 共清理出涉農民工工資案件180件, 全部執結到位案件數100件, 執結到位金額630余萬元。 另有21件已部分執行到位, 專項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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