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 萍鄉一名老師因欠錢不還, 老師變身為“老賴”, 由於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決, 安源區法院依法對其採取司法強制措施。
譚某系萍鄉某小學教師。 2016年, 譚某以購車為由向某銀行借款15萬元。 借款發生後譚某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017年9月, 某銀行將譚某訴至安源區法院。 經審理, 法院判決譚某償還剩餘借款本息13萬餘元。 判決生效後, 譚某仍未按照該判決履行還款義務。 某銀行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式後, 法院依法向譚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 但譚某既未向該院報告其財產情況,
1月18日, 安源區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譚某所在學校及鄉鎮送達了司法建議書, 建議相關單位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 並依法對被執行人譚某採取了拘傳、搜查、拘留的司法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