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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 老師成“老賴”被拘留

1月18日, 萍鄉一名老師因欠錢不還, 老師變身為“老賴”, 由於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決, 安源區法院依法對其採取司法強制措施。

譚某系萍鄉某小學教師。 2016年, 譚某以購車為由向某銀行借款15萬元。 借款發生後譚某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017年9月, 某銀行將譚某訴至安源區法院。 經審理, 法院判決譚某償還剩餘借款本息13萬餘元。 判決生效後, 譚某仍未按照該判決履行還款義務。 某銀行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式後, 法院依法向譚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 但譚某既未向該院報告其財產情況,

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 經該院執行員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 譚某仍表示無力償還借款, 譚某聲稱該筆借款實際上是由別人使用, 應由實際使用的人承擔。 雖經法院多次通知及告知, 譚某仍然拒絕還款。 法院依法將其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並依法限制其高消費。 在法院多次反復工作後, 譚某承諾在2018年元旦期間還款8萬元, 但譚某再次失信, 並未實際履行其承諾。

1月18日, 安源區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譚某所在學校及鄉鎮送達了司法建議書, 建議相關單位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 並依法對被執行人譚某採取了拘傳、搜查、拘留的司法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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