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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過路被狗咬傷賠償起糾紛,民警積極協調化矛盾

2018年1月14日9時許, 報警人張先生稱自己被狗咬傷和對方協商未果起糾紛, 需要民警説明。

民警迅速趕往現場, 見到報警人張先生, 張先生稱自己經過翰林景園門口時, 小腿被路邊的一條小狗咬了一口。 張先生撥開褲腿發現有個咬痕, 由於擔心有後遺症就找狗主人劉女士理論協商賠償。 張先生稱自己是做生意的, 腿被咬傷會耽誤自己做生意, 提出一千元的賠償要求, 而劉女士只願給一百元, 雙方爭執不下, 張先生報警求助。

民警瞭解情況後, 對劉女士遛狗不牽狗繩和不給狗戴防護措施提出批評教育。

在民警的協商下, 劉女士老公劉先生承認是自己狗咬人不對, 誠懇的給張先生道歉, 並願意陪張先生去疾控中心打疫苗。 張先生也願意接受民警的調解並對民警表示感謝。

民警提醒, 市民遛狗一定要牽好狗繩並給狗戴防護罩, 以防咬傷路人, 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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