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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方家不願拿出十六萬聘金,我放棄了肚子裡的雙胞胎,我錯了嗎

我和阿輝(男友)是大學同學, 畢業後他選擇了跟我留在了本地工作, 沒有回他的老家。 這段感情長跑了整整六年, 卻想不到這六年的感情在彩禮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擊。

我家裡人挺嫌棄阿輝的家庭條件的, 沒房沒車。 而老爸倒是沒啥意見, 覺得阿輝性子挺憨厚、對我也千依百順, 房子嘛只要阿輝努力點, 供個首付還是沒問題的。 而男方的父母挺喜歡我的, 每次去他家什麼活不讓我幹, 經常問我什麼時候嫁給她兒子。 工作的第二年, 我被檢查出懷孕了, 還是雙胞胎, 於是阿輝就向我求婚了。 這事我不敢向母親提,

就和阿輝一起隱瞞了1個月多。

後來男方家知道我懷孕了, 就立馬提出結婚這事。 就約了我家人在茶樓裡商談婚事, 母親要求阿輝必須在市區裡買房子, 還要給16萬的彩禮。 而男方家的臉色特難看, 只准二選一, 要房子還是彩禮。 特別是在市區買房子,

基本是拿光老人家的積蓄也買不起, 能不能在老家起個三層的自建房, 基本沒啥剩餘的錢了。 我母親是不肯的, 說我這個女兒是從小就受盡寵愛, 還那麼多人追求, 從來都沒嫌棄過你家, 我鄰居親戚嫁女兒都是二十萬的, 有房有車, 才要你12萬而已。 現在更是未婚先孕了, 這結婚的那麼寒酸, 我這臉擱哪了?

最後鬧得不歡而散了, 我就跟父母做思想工作, 這彩禮能不能少要點。 可父母卻說我還沒嫁出去了就倒貼男方了。 我就跟阿輝商量, 要不在市區買房給個首付, 婚後再慢慢供起來。 這樣彩禮和酒席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而阿輝也覺得可行。

想不到再次約雙方家長出來商談, 我母親卻變卦了。 彩禮漲到了18萬,

房子必須登記我的名字。 這次吵得更加激烈了, 男方覺得我沒出一分錢, 憑什麼寫我的名字。 母親卻說憑我家女兒肚子裡的兩個孩子。 氣的未來婆婆當初就暈了, 忙手忙腳的送去了醫院。 未來公公更是吼著說這門親事不要了, 母親也踩上了一腳不結就不結。

最後我選擇放棄了肚子裡的兩個寶寶, 希望寶寶不要怪媽媽, 媽媽也是被逼無奈啊。 如果我堅決結婚, 母親就不認我這個女兒。 我該何去何從, 而阿輝就說我狠心, 這輩子再也不想見到我了。 我難道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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