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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錯!

關於房產歸屬的糾紛問題, 大部分都發生在情侶之間準備結婚的時候, 但是房子真正屬於誰, 本質上是要看由誰出錢買的, 而不是單看房產證上的名字。

然而好景不長, 三年之後倆人離婚了, 由於房產證上寫著小芳的名字, 小芳自然認為房子是自己的, 然後法院卻做出來相反的判決——房子歸男方所有。

聽了律師的解釋, 小芳這才恍然大悟。 當初所謂的房產也不過是想要結婚的花言巧語。

律師解析

法官開始搜雙方出資證據。 結果發現:女方父母出了1萬, 男方父母出了99萬。 雖然房產證只有小美一個人名字, 但根據實際出資情況認定, 該房產99%的份額屬於男方, 1%的份額屬於女方。

所以離婚後, 小芳只能拿回1萬而已。

所以說, 小倆口結婚買房情況往往比較複雜, 房屋所屬算起來, 不是房產證有誰的名字, 房子就一定屬於誰, 可能會因為買房的時間、出資方、還貸方不同,

出現不同的情況

◆ 情況一:

A在同B結婚前全款買了套房, 這房子是A的?

答案:必須的!那是A婚前財產。

◆ 情況二:

A在婚前貸款買房, 這房子是A的?

答案:不一定。 如果雙方婚後一起還貸, 一起出力承擔債務, 那房子就是兩人共有的。 離婚掰不清的話, 法院可以判房子歸A, 沒還完的貸款成為A的個人債務, 共同還貸的錢和房子的增值則由A補償B。

◆ 情況三:

婚後A爸媽全款買房登記在A名下, 這房子肯定是他的?

◆ 情況四:與案例相符

◆ 情況一:

這房子是A全款買的, 這房子歸他倆?

答案:不一定!如果A在同B結婚後, 利用婚前財產全款買了套房子, 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 一旦他倆離婚, 就看B有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 如有, 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無, 則房子歸A。

◆ 情況二沒有疑問。

◆ 情況三:

房子是A的父母出錢買的, 寫了AB的名字, 這房子屬於他倆?

答案:如有“借條”等其他證據證明父母借錢給孩子或孩子配偶, 則房屋不屬於贈予, 也就不歸屬夫妻二人。 一般情況下, 父母出資也會被認定為贈與夫妻二人, 歸雙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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