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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行銷的網易,這次給我們示範了什麼叫“用力過猛”

上次見識到網易的行銷水準可能還是在杭州的地鐵上, 本來想好好坐個地鐵的人們被網易雲音樂的走心熱評拉著上了一堂生動而紮心的文案課。

今天(1月17日), 大家就在朋友圈裡再次見識了一把網易的行銷實力。 不過這次刷滿屏的不是雲音樂的熱評, 而是網易的線上付費課程。 經常刷屏的網易乾脆開了個教你如何刷屏的課, 腦洞也是很大了。

從昨天晚上到今天, 不少人的朋友圈都被(上圖)這紅彤彤的一片網易海報給佔領了。 根據網友的推算, 網易應該是昨晚8點左右推出的該課程。 這是一款教人運營的課程, 由網易考拉、雲音樂、雲課堂和網易行研產品發展部的四位元產品運營負責人傳授運營經驗和技巧。

文案上有“2018網易開年大課:4大明星產品運營負責人親授網易內部運營SOP”的字樣。

等到大家剛從目瞪口呆中反應過來這是一場怎樣精彩的行銷事件時, 各路的運營和行銷大牛們已經開始了分析和點贊, 在運營的角度, 不論從過程還是結果來看這無疑是網易又一波成功的行銷,

這裡不多做贅述。

只不過, 這一夜之間發展壯大的傳播活動已經變成了一場拉人頭的比拼, 在該課程的投放平臺荔枝微課上, 還有一個排行榜, “你帶了多少朋友來聽課”成了比拼內容。 至此大家關注的焦點已經不是這個課程裡面的運營教材, 而是這場刷屏的“分銷式”運營本身了。

這都是因為這次網易採取了分銷運營的方式, 虎嗅今天的文章《網易付費課程先刷屏後被封, 鬧哪出?》就介紹了網易這次用到的“分銷”機制, 即每級分銷都將得到不同程度的收益, 而這個主要就靠朋友圈裡各位的分享來達成的。

這種分銷模式乍一看有點眼熟,已經有網友乾脆提出:這樣的裂變行銷,不就是傳銷麼......

為此特意查了一下,國家關於傳銷的界定中第一點就是: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可被視作傳銷)。

加上國家一直有一個行銷不過三級的說法,在201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明確有表示: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縱然不至於是傳銷,分銷過三級這根紅線網易也是踩得死死的。

所以這場“賣課”事件的收場,就不如杭州地鐵上的熱評那麼浪漫而文藝了,現在微信已經封掉了課程的分享入口,荔枝微課也已經下架了這個課程。

表面上看這場行銷的勝利好像也是內容付費的勝利,本以為它是網易給一眾內容付費從業者打的一劑強心針。只不過,這針下去有點不痛不癢,內容付費的行銷模式還得繼續探討,各大互聯網公司的腦洞與各種監管紅線間的觸碰可能還會繼續。

更多資訊請關注秒必貸:(mbd231)

這種分銷模式乍一看有點眼熟,已經有網友乾脆提出:這樣的裂變行銷,不就是傳銷麼......

為此特意查了一下,國家關於傳銷的界定中第一點就是: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可被視作傳銷)。

加上國家一直有一個行銷不過三級的說法,在201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明確有表示: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縱然不至於是傳銷,分銷過三級這根紅線網易也是踩得死死的。

所以這場“賣課”事件的收場,就不如杭州地鐵上的熱評那麼浪漫而文藝了,現在微信已經封掉了課程的分享入口,荔枝微課也已經下架了這個課程。

表面上看這場行銷的勝利好像也是內容付費的勝利,本以為它是網易給一眾內容付費從業者打的一劑強心針。只不過,這針下去有點不痛不癢,內容付費的行銷模式還得繼續探討,各大互聯網公司的腦洞與各種監管紅線間的觸碰可能還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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