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雅, 今年30歲, 五年前我和男朋友結婚, 我男朋友比我大一歲, 當時也是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的。
那時我老公經營了一家飯店, 生意還挺不錯, 有車有房, 屬於比較成功的男人。 我在一所學校當老師, 收入不多但也穩定, 平時閑的時間比較多。 那時他總是帶我出去旅遊, 逛街, 從來都不讓我花錢, 而且送我包啊, 首飾啊還都挺貴的, 對我還比較好。 我覺得這樣的男人找對了, 有錢還捨得給我花, 對我還不錯, 所以交往了半年的時間我們就結婚了。
婚後老公說想要個孩子, 也好有個牽掛, 我當時想著我現在還年輕, 還想多玩幾年呢, 就沒有同意, 而且老公的生意也越來越忙, 孩子出生了也顧不上照顧。 後來, 老公開了第二家分店, 當時自己一個人也忙不過來, 所以讓我辭掉了老師的工作, 去當了第二家飯店的老闆娘。
可是好景不長, 由於我對分店的經營不妥,
老公到了南方,
前幾天他打來電話說:“不想離婚, 當時也只是迫不得已, 在南方生意不好做, 只能找個靠山, 現在想明白了。 ”想讓我原諒他, 我不知道該不該原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