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提高基本醫療保障能力和待遇水準, 減輕參保患者門診費用負擔, 1月15日起, 我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相關政策。
一、降低城鎮職工醫保起付線。
城鎮職工醫保普通門診, 起付線由1200元降至1000元;城鎮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 在職人員起付線由750元降至600元, 退休人員起付線由650元降至500元;城鎮職工醫保住院, 除執行C-DRG、病種付費等不設起付線病例外, 三級醫院、二級醫院和一級醫院的起付線在職人員分別降至600元、500元、200元, 退休人員分別降至500元、400元、100元。
二、提高門診特殊病種報銷比例。
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精神分裂等16個城鎮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 目錄範圍內費用扣除起付線後, 由分段報銷調整為在職人員報銷90%,
三、提高醫保門診支付限額。
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 個人年封頂線由120元/人提高至150元/人, 次均封頂40元/日·人。 城鎮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 各病種的最高限額計算方式由原來的以醫療費用總額累計調整為以統籌基金支付總額累計。
《關於調整三明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明醫改辦〔2018〕2號)文件。
▼以下為檔原文
《關於調整三明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明醫改辦〔2018〕2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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