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土地確權推進的關鍵一年, 絕大部分土地都將確權完成, 土地確權以後土地的面積、土地經營權、承包權關係更加明確, 更加有利於保障農戶的利益。 對於不想種地的農戶, 可以合法的把土地流轉出去, 交給別人來經營從而獲得一份財產性收入。 再者農戶也可以把土地用來抵押貸款, 解決在從事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問題。
隨著城鎮化的進行,
面對城市各種便利的生活條件、教育、醫療資源,
讓不少農戶都選擇在城市裡生活定居下來,
但是農村土地怎麼處理?還是不是自己的?子女可以繼承嗎?擔心自己在城市生活了是否就會失去土地等等。
第一個問題:在城市生活土地還是自己的嗎?
首先不論你在那裡生活, 土地的經營權和承包權都屬於農戶家庭所有, 只要還在承包期以內戶口上還有人這個就不會變化的。 至於所有權, 農村土地所有權都是歸村集體所有的, 不屬於個人的。
不過這些情況下你可能失去土地需要注意!
1、 全家的戶口轉為了非農業戶口。
2、 土地連續撂荒兩年。
3、 承包家庭整戶消亡……
第二個問題:土地可以繼承嗎?
農村土地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現在農村土地實行的是家庭承包責任制, 如果農戶家庭裡面有人死亡了, 只要還在承包期以內, 只要家庭還有其他成員, 那麼土地還是由家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
土地的承包繼承大家如果還有什麼問題的話, 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看到後也會為大家一一解答的。
文 | 話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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