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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高鐵”事件背後的民意焦灼與法意尷尬

近日, 一則“女子為等丈夫上車阻攔高鐵關門”的視頻不斷發酵。 視頻顯示, 在由合肥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 一女子以等老公為名, 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 並提出讓檢票員放行等要求。 在近4分鐘的拉扯之後, 終以一家三口登車而收場。 後查明, 該女子姓羅, 是某小學教導處副主任。

該事件發生之後, 網路上對羅姓女子的抨擊之聲不絕於耳, 有的網友還祭起了道德審判之劍對該女子的師德品德給予消極評價, 認為該女子從業校方作出的“停職”決定太輕不足以對該女子的“惡行”懲罰, 大有不將該女子開除出教師隊伍不甘之意。

從該事件的起始原因來看, 是羅女士攔在高鐵車門上等其丈夫一同登車而導致發車延誤, 後被冠之以“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 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諸多罪名, 將列車晚點完全歸之於該女子的攔車行為。

其實, 在這裡有兩個疑點, 一是現在乘坐高鐵並非招手急即停的“的士”, 而要通過安檢等諸多環節才可能到達車門前, 該女子能夠順利到達列車門前並進入車門, 便意味著至少該女子在登車前並無“非法攔截列車”等行為的惡意;二是該女子在與列車員糾纏之後, 其丈夫最終通過協商也登上了高鐵, 後來證實, 時間並沒有超過該次列車在該站的停留計畫。

也就是說, 即使不發生該事件, 該趟列車也會在此晚點。

對於列車“晚點”, 估計乘坐過列車的人大多碰到過, 但很多時候大家既沒有去過問過晚點的原因, 也沒有列車員出來解釋緣由, 人們都能夠坦然處之;而在該事件中, 大家在沒有瞭解到乘客的情緒之後便在網路上掀起了輿論浪潮, 而且這片罵聲已經明顯影響到對該事件的處理;甚至可以說不僅僅是“影響”, 而是誇大其詞地直接給出了違法的“罪名”, 要說在這裡可以讀出一點相關部門對列車晚點推責的惡意炒作來。

筆者在這裡不是對攔高鐵事件的認同或者縱容, 更無對羅姓女子在這一事件中表現出對公共法治原則漠視的包庇之意,

只是覺得對於一個乘客在乘車過程中有緣由產生的衝動行為便以“違法”的罪名或者臆想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給予評價或者進行道德審判, 既是一種民意焦灼的表現又是一種法意缺失的尷尬, 本質上都是缺乏必要的法律敬畏和法律尊重, 將公共的法治原則按照個人的認識來對待。 如此看來, 全民普法之路依然任重道遠。 (老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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