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現在的老婆都是二婚, 當初彼此就是想著抱團全暖, 老了能有個伴。 所以相親見面了幾次, 我倆就匆匆結婚了。
再婚時, 我有一個7歲的女兒, 由我爸媽撫養教育。 而老婆也帶了一個10歲的兒子和我們一起生活。 她兒子的撫養權原本屬於她前夫的, 可老婆擔心孩子被他後媽欺負, 硬是搶著帶在了身邊。 當時我想著不就多了一張嘴吃飯, 也沒什麼, 也就同意了她的要求。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 婚後這些年, 我和她三天兩頭為了她兒子吵架。 我們倆的感情越吵越淡, 越吵越少。 她總是為了她兒子著想, 但也不願意離開我。
就這樣, 我和她過了十五年, 她兒子也二十五歲了。 因為長期人散漫, 好吃懶做, 書早就不念, 工作找了幾次, 不是嫌棄太苦太累太髒, 就是嫌棄工資低, 工作時間長。 老婆心疼她兒子, 也一直縱容著他在家好吃懶做, 要錢給錢, 要什麼給什麼, 以為這樣就能彌補缺失的那份父愛。 可她完全沒有顧及到我和我女兒的感受。
我和她之間的矛盾, 也終於在她兒子要結婚買房買車時徹底爆發了。 都說二婚對二婚, 感情淺套路深。 誰能想到最後她還是算計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