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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借你爸媽的十萬塊錢,就當作你的陪嫁錢吧!

我和老公是相親結婚的, 兩人才處了三個月, 老公家就急著催我結婚。 我也沒找到更合適的人, 只能同意結婚。

談婚論嫁時, 我爸媽提出要十萬彩禮錢。 婆家那時臉色一黑, 很不高興。 還叫嚷著又不是只有你家閨女, 我爸媽聽了很不開心, 拉著我就想走。 後來還是老公做了他爸媽的思想工作, 才勉強答應了這十萬彩禮。 但公婆也提出了這樣的條件, 彩禮十萬沒問題, 但必須一分不少陪嫁回來。

其實我們這嫁女兒, 不管男方給多少彩禮, 一般都不會陪嫁回去了, 就當成是女兒給父母的孝順錢。 這是我們的風俗習慣。

現在婆家這樣要求, 明顯就是為難我爸媽。 我以為爸媽不會同意, 誰知道他們一口答應了。

結婚時, 婆家來了十萬彩禮, 但我爸媽沒給我陪嫁回去, 說他們幫我存著。 為這事, 婆家和我大動肝火。 但我明知道爸媽的心思, 也就沒太在乎。

可婚後才三個月, 老公就讓我以再買一套房子為由回娘家借錢, 陸陸續續都借了有十萬塊錢了吧。 最近我弟弟準備結婚, 我爸媽催我趕緊把這十萬塊錢還了, 我也跟老公商量了很多次, 可他每次都是各種理由推脫, 後來推脫不了, 甚至罵起人來, 說借我爸媽的十萬塊錢, 就當作我的陪嫁錢, 不還了!

一邊是新婚沒多久的老公, 一邊是我的父母, 我夾在中間, 真的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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