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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消分新規出臺駕駛證代扣分成歷史 瀘州交警:未接到……

近日, 微信朋友圈熱傳一則資訊:2017年12月27日消分新規出臺後, 駕駛證代扣分將成為歷史。 這則資訊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 不少網友質疑其內容是不是屬實。 也有市民向記者訴苦, 按照該“新規”, 要違章記錄照片、駕照照片比對為同一人, 否則就無法處理違章罰分, 這樣的規定看上去太不合理, 希望交管部門能證實資訊的真偽。

仔細一看 網傳資訊有不少“漏洞”

記者注意到, 該則資訊中一會兒稱“新規規定”, 一會兒稱“新條例還指出”, 出處不明。 另外, 資訊內容中提到新交規規定, 在每個週期內, 一輛汽車最多可獲得3個駕駛執照消分。

拍照取證是必要的, 工作人員將根據駕駛執照上的照片和所拍的照片進行確認。 而後又指出幫人扣分, 第一次發現被依法扣留駕照6個月, 罰款2000元;如果第二次被發現, 將會罰款2000元-5000元, 拘留15天並吊銷執照, 5年不允許參加駕照考試。 最後說, 對於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3輛不同號牌機動車消分的, 或者說有3名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消分的, 將被列入涉嫌代替處理消分“黑名單”, 進行重點監管, 同時暫停其消分違法處理業務。

一輛汽車是不是最多可獲得3個駕駛執照消分呢?而“拍照取證是必要的, 工作人員將根據駕駛執照上的照片和所拍的照片進行確認”, 這句話更讓人不懂, 工作人員指違章處理的交警,

還是保險公司的人員, 資訊中基本沒有明確提示。

市民:拍照不合理沒拍到怎麼辦

“該資訊說拍照很必要, 因為駕駛證上的照片要和違法拍照進行對比, 難道是要駕駛人發現違法後自拍嗎?”市民梁先生說, 作為實際駕齡7年的老司機, 他曾收到交警隊的短信通知才知道自己有違停行為, 所以違法拍照不可能由駕駛人自己操作。 如果在違法地點並不具備高清晰度的監控拍攝交通設施, 或超速違法者因車速過快, 汽車車窗覆膜等原因無法拍下照片, 那是不是意味著無法處理違法扣分了呢?如此想來, 該資訊確不合理。

另外, 記者從交警一大隊違章處理服務視窗處獲悉, 沒有市民詢問“消分新規”的情況, 該新規所述全部內容中,

只有一條資訊表述正確, 即一次違反滿12分, 只能憑一張駕駛執照扣分處理。 比如, 汽車超速50%被一次性記12分, 一直以來都必須由違法駕駛人憑個人駕駛證接受違法扣分。

交警:未接到消分新規的通知

記者從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瞭解到, 該網路傳播的資訊中部分內容不真實, 市民應關注交警官方發佈的權威資訊。

交警提醒, 一個記分週期為12個月, 滿分為12分。 在記分週期內未達12分, 交通違法處理完畢, 且已繳納罰款的, 記分予以消除;尚有罰款未繳納的, 記分轉入下一週期。 同時, 駕駛人在處理交通違法時, 必須出示車輛行駛證, 本人駕駛證、身份證。 對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簽字確認無誤後, 方可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另外, 處理交通違法時, 如果存在買分賣分的情況, 將不是簡單的交通違法行為, 查實後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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