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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勞動法新規:員工的五險一金有多重要?你務必要知道這4點

現如今, 人們在找工作的時候, 除了基本的工資薪酬之外, 對“五險一金”的問題也是越來越重視。

“五險一金”成為很多企業招攬人才的基礎條件, 尤其是在一線城市, 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 五險一金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準。

那麼,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沒有給你辦理“五險一金”, 該怎麼辦呢?弄清這些你就不會吃虧。

一、什麼是五險一金?

五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簡稱“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簡稱“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一金, 即住房公積金。

《勞動法》規定, 自用工之日起雙方建立勞動關係, 單位應自實際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的應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簽訂合同後, 單位就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申報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保費數額。

三、不交五險一金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不交五險一金, 那麼, 勞動者首先可以申訴到勞動仲裁, 要求補繳五險。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 勞動者就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如簽到簿, 經手的票據, 胸簽, 工資條, 證人證詞等等。

簡而言之, 不簽合同就向勞動檢查舉報, 不交社保就向社保部門舉報或者直接撥打12333電話進行投訴。

四、不交五險一金的後果?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 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並自欠繳之日起, 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 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最後, 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有什麼問題需要幫助解決, 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或是上律達網進行諮詢(那裡有相關領域的專業律師為大家解答, 報小編的名字不要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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