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贗品字畫拍出天價 造假者水準幾可亂真

前不久, 貴州遵義警方在公安部指揮下, 偵破了一起特大制販假冒名家書畫作品的案件。 隨著案件的偵辦, 字畫市場觸目驚心的亂象也被全景式揭開。

造假窩點發現大量仿冒名家畫作 獲利700多萬

2017年, 一個以張某為首的制販假冒范曾美術作品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民警在張某的房子和字畫店搜出了大量仿冒的范曾書畫作品、半成品、印章和范曾專用宣紙、毛筆、紙墨等。 由於張某早年曾得到過范曾的指點, 所以他比較瞭解范曾畫畫的特點, 模仿范曾作品對他來說得心應手。

向張某買假畫的人, 主要用於送人、裝點門面, 或者進一步包裝後送到拍賣行拍賣。 幾年來張某從中非法獲利700多萬元。

仿冒畫作如何變“真跡”?

環節一:造假者模擬程度高

業內的許多人都知道, 張某的畫配上鄭某的字, 模擬程度足以能迷惑畫家本人。

鄭某是一個書法造假行業內的“高手”,

他特別擅長模仿啟功、歐陽中石、范曾等名家的書法。 一位姓李的商人曾經付給他1000多萬元, 拿走了他模仿的200多幅范曾的書法作品。

而在鄭某和商人李某之間牽線的正是曾經擔任過范曾字畫的唯一鑒定人的徐某。 因為擔心鄭某仿冒范曾的字不夠好, 徐某還當面對他進行過點撥。

△徐某和范曾的合影

商人李某還從另一個制販名人字畫的“高手”汪某手中, 以100萬元的價格買走了10幅仿冒的黃永玉字畫。

今年50多歲的汪某出生在北京一個高級知識份子家庭, 從小癡迷繪畫, 並得到了許多書畫名家的當面指點。 汪某擅長仿冒徐悲鴻、齊白石、李可染等當代名家的畫作, 他臨摹的許多作品在多家拍賣行都賣出過高價。

環節二:拍賣行推波助瀾

2000年前後, 隨著拍賣行在中國快速興盛, 拍賣行開始成了假字畫洗白身份的一個重要管道。 據專案組查明, 汪某通過中間商送拍假字畫上百幅, 其中87幅成功拍出, 汪某非法獲利上千萬元。

對於身邊的這些中間商, 汪某也會根據他們人脈、能力的大小約定不同的分成比例。

對於能將作品賣出高價的人, 汪某通常會分給他們成交款的40%--50%作為酬勞。 據汪某交代, 他偽造的一幅李可染的名作, 2016年曾經拍出了1300多萬的高價。

由於《拍賣法》中, 對拍賣行拍品的真偽有免責條款, 許多拍賣行也會真假摻著賣, 這也使得許多販假的人將拍賣行作為洗白假畫身份的一個重要途徑。

在本案中, 還有一些拍賣行的工作人員為了增加業績, 謀取非法利益也主動參與到制假販假的犯罪中來。 犯罪嫌疑人周某就是一家大拍賣公司的員工, 他利用和鄭某的同學關係, 從鄭某和汪某手裡收走多幅仿冒的字畫作品上拍賣會, 非法獲利幾十萬元。

環節三:造假販假專業化

2013年, 一幅署名李可染的山水畫在北京的一場拍賣會上賣出了5000多萬元的天價, 而汪某到案後交代這幅畫是他1992年仿製的。 這樣一幅仿冒的作品是怎麼經過層層包裝, 混入高檔藝術品市場的呢?

這些假字畫包裝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 裝裱技藝拼接真款假畫

真款假畫,即把著名畫家的不值錢的書法或者畫作的題款裁下來,然後重新補上一幅值錢的或者好賣掉的題材的仿作,再由裱畫師傅把兩者拼接起來,通過裱畫的技藝裝裱在一起,行業裡俗稱“王佐斷臂”,鑒定人員如果不通過特殊手段,很難發現這是拼接的假畫。

造假者把價值比較高的仿作,拿到拍賣公司,編造一些故事,比如說書畫名家家屬的認證,鑒定大師的認證,甚至請一些名家在仿作上題跋。這種被拍賣,按照真跡的價格,正常價值50萬,加了某某某的題跋可能會到80萬。

以汪某仿冒的那幅5000多萬元畫作為例,因為這幅畫完成的時期比原作品晚了十幾年,為了仿得更逼真,他專門請人對畫進行了裝裱。裝裱的這個環節,在字畫作假裡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2009年,汪某讓他的朋友葉某某拿著這幅畫,找到了李可染的家屬,騙取了相關的鑒定證書。

隨後,汪某將這幅假畫及鑒定證書交給一個商人送拍。兩天后,該商人向汪某回饋準備以1100萬元的價格出售,汪某分得500萬元。而這幅畫,經過層層轉手後,2013年拍出了5232萬元的天價。

造假人員對仿冒行為 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警方在偵辦時發現,很多涉案人員都普遍缺乏法律意識,把這些行業亂象預設為行業潛規則,對仿冒行為不以為恥,相反還以仿冒水準高超為榮。

公安機關負責人表示,杜絕字畫造假,需要進一步加強市場的法律法規、政策的監管力度,也要對從業人員進行法制教育,還要提高人們的意識,認識到制假造假的危害性,這不僅傷害我們中國文化市場秩序,也影響我們的字畫市場在國際上的聲譽。

真款假畫,即把著名畫家的不值錢的書法或者畫作的題款裁下來,然後重新補上一幅值錢的或者好賣掉的題材的仿作,再由裱畫師傅把兩者拼接起來,通過裱畫的技藝裝裱在一起,行業裡俗稱“王佐斷臂”,鑒定人員如果不通過特殊手段,很難發現這是拼接的假畫。

造假者把價值比較高的仿作,拿到拍賣公司,編造一些故事,比如說書畫名家家屬的認證,鑒定大師的認證,甚至請一些名家在仿作上題跋。這種被拍賣,按照真跡的價格,正常價值50萬,加了某某某的題跋可能會到80萬。

以汪某仿冒的那幅5000多萬元畫作為例,因為這幅畫完成的時期比原作品晚了十幾年,為了仿得更逼真,他專門請人對畫進行了裝裱。裝裱的這個環節,在字畫作假裡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2009年,汪某讓他的朋友葉某某拿著這幅畫,找到了李可染的家屬,騙取了相關的鑒定證書。

隨後,汪某將這幅假畫及鑒定證書交給一個商人送拍。兩天后,該商人向汪某回饋準備以1100萬元的價格出售,汪某分得500萬元。而這幅畫,經過層層轉手後,2013年拍出了5232萬元的天價。

造假人員對仿冒行為 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警方在偵辦時發現,很多涉案人員都普遍缺乏法律意識,把這些行業亂象預設為行業潛規則,對仿冒行為不以為恥,相反還以仿冒水準高超為榮。

公安機關負責人表示,杜絕字畫造假,需要進一步加強市場的法律法規、政策的監管力度,也要對從業人員進行法制教育,還要提高人們的意識,認識到制假造假的危害性,這不僅傷害我們中國文化市場秩序,也影響我們的字畫市場在國際上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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