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出軌門之後, 林丹更加專注於賽場, 可在整個2017年, 對於林丹來說, 也發生不少事情, 被欠薪不說, 還被罰款。
被罰款一事, 的的確確是林丹的錯。
事情是這樣子, 林丹在臨近上場之前堅持提了個人贊助品牌的球包,
事情影響重大,
紀律委員會對俱樂部進行處罰, 可俱樂部應該對林丹還會內部處罰。 發生這樣的事情, 林丹光是形象就損失不少。 發生這樣的事情, 的的確確是林丹的錯。 參加聯賽的前提自然是遵守聯賽的規定, 又來參賽又做不到遵守規矩, 那就是違規。
如果每個球員都用自己代言的品牌, 我行我素, 那麼聯賽還怎麼運作?林丹是遠在2014年就與一家日本品牌簽訂了一份十年價值1億的天價合同,
在職業生涯後期, 林丹的的確確做不到完全專注於賽場, 或許, 又想賺錢, 又想打好球, 本就是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