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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裡還有宅基地嗎?農民的房子可以賺錢了,快來看最新政策!

最近, 關於宅基地“三權分置”的事情在網上刷屏了。 很多農民都十分想知道:這項舉措將怎麼推行?又可以為農民帶來哪些好處?

宅基地“三權分置”怎麼分?

首先, 我們來看是哪三權。 宅基地指的是村集體給本集體內部村民使用的、用來建房的土地。 我國將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 就是: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

“三權分置”中最關鍵的一環, 是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1.放 活

舉個例子:村民小王有一處宅基地, 因為常年在外打工並租房, 宅基地出現了閒置, 房屋缺乏修繕。 附近村的村民小趙分戶後沒有獲得宅基地。 按照以往的規定, 小王的宅基地只能小王自己蓋房用, 不能給別人用;按照宅基地“三權分置”後的辦法, 小王如果用不到家裡的宅基地, 可以將宅基地的使用權流轉給本村村民, 或者附近村的村民小趙來獲得收益。

朱啟臻認為, 宅基地使用權的放活, 具有重大意義:“我們施行嚴格的土地管制, 很多地方有二十多年不再批宅基地了。 農村裡分戶, 但是有些人沒有宅基地;有些人原來有宅基地, 但是後來進城務工或者轉成城市居民,

原先的宅基地就出現了閒置。 放活使用權, 讓它能夠流動, 對於啟動農村沉睡的資產、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具有重大意義。 ”

2.適 度

薑大明特別強調, 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這個口子不能開, 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這個原則不能突破,

要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等。

那麼, 在適度放活的要求下, 城裡人和宅基地可以有哪些連結呢?舉例來說:農民李四在農村有100平米的宅基地房屋, 這個房屋被市民張三看上了, 想拿來開發, 但“三權分置”政策規定城裡人張三不能買。 怎麼辦呢?辦法是:農民李四可以把自己對該塊宅基地房屋的居住使用權, 以轉讓、租賃的方式轉給張三, 和張三簽合同。 在簽訂協定後, 城裡人張三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 對該片宅基地進行使用。

這拓寬了農民增收的新管道, 同時也為更多人前往農村居住提供了有利條件。

宅基地“三權分置”, 誰將受益?

宅基地是農村“三塊地”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係到住有所居, 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 關係到農民的獲得感。 宅基地“三權分置”, 誰將受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指出, 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 目的很明確:堅持維護農民土地權益、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啟動農村沉睡的土地資產, 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薑大明說,各地在改革試點中要認真開展宅基地“三權分置”特別是農戶資格權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具體實現形式,可以重點結合發展鄉村旅遊、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等先行先試,探索盤活利用農村閒置農房和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促進鄉村振興的經驗和辦法。

宅基地“三權分置”相關改革試點已在部分地區先行推進。2017年,浙江省義烏市共頒發農房不動產證2萬多本,農村和農民受益明顯。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義烏堅持維護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固化宅基地資格權,完善宅基地使用權,既保障了農民的基本居住權利,又最大限度促進了宅基地價值的增值,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本文綜合「中國鄉村之聲」

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薑大明說,各地在改革試點中要認真開展宅基地“三權分置”特別是農戶資格權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具體實現形式,可以重點結合發展鄉村旅遊、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等先行先試,探索盤活利用農村閒置農房和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促進鄉村振興的經驗和辦法。

宅基地“三權分置”相關改革試點已在部分地區先行推進。2017年,浙江省義烏市共頒發農房不動產證2萬多本,農村和農民受益明顯。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義烏堅持維護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固化宅基地資格權,完善宅基地使用權,既保障了農民的基本居住權利,又最大限度促進了宅基地價值的增值,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本文綜合「中國鄉村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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