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新征程】
“要以這次憲法修改為契機,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把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準。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並在會議公報中如是強調。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素有“法律之母”之稱謂。 換句話說, 憲法之外的所有法律, 都必須以憲法為基礎,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憲法的權威性、重要性, 決定了憲法的修改有更為嚴格的程式。 我國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憲法的修改,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 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較之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規定得更為嚴格, 其目的就是為了維護憲法的連續性與穩定性。
憲法隨著党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 這是我國憲法發展的顯著特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推進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
憲法修改關係全域、影響廣泛, 因而必須慎之又慎, 認真貫徹四大原則:堅持党的領導,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嚴格依法按程式進行;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 確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 做到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 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 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維護憲法權威, 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 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 因此, 要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讓人民群眾憲法意識不斷增強。
近五年來, 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
(未來網特約評論員 雷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