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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街頭亂扔親生男嬰 這對父母被員警蜀黍法辦了!

新年伊始, 市區街頭驚現一起棄嬰案。 現在這對父母已經被員警蜀黍法辦了!

今天上午, 婺城警方通報稱, 通過半個月的偵查, 警方已經抓獲了涉嫌遺棄嬰兒的這對父母。 目前, 男嬰被妥善安置在福利院, 其父母均依法被監視居住。 民警說起這對父母, 也是直搖頭

1月2日17時40分, 婺城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市民劉某報警稱, 當日淩晨4時許, 他在市區後城裡路邊停放的一輛電動三輪車腳踏板上, 發現一名被遺棄的男嬰。

接警後, 城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據報警人劉某稱, 當時他發現男嬰的時候, 男嬰的手腳已凍得發紫, 身邊並無任何東西, 劉某當即把男嬰抱進了自己的家中。 棄嬰出生不到一周, 外觀無缺陷。 早上6時許, 劉某向鄰居說起撿到男嬰的事, 並將男嬰暫時交給鄰居照顧, 自己則到朋友家借奶粉來喂男嬰。 之後, 他報了警。

民警向周圍群眾瞭解情況,

但由於事發時間為淩晨, 周邊群眾均未能提供有利線索。 接過男嬰後, 民警再三思量, 決定先將男嬰送到福利院照顧。

民警查看街面監控視頻後發現, 1月1日22時許, 一名男子抱著嬰兒出現在監控內。 該男子隨後將男嬰丟在了三輪車腳踏板上後,

乘坐計程車離開現場。 民警按男子的走向進行分析研判, 發現該男子是從駱家塘步行走至後城裡將孩子丟下。 民警聯繫計程車管理處, 找到了載嫌疑男子離開的計程車司機, 瞭解到該男子的體貌特徵。

之後, 民警經過15天的監控查看, 發現該男子經常出入某單位, 並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 1月15日上午, 民警將嫌疑人季某及其妻子帶回派出所調查。

季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 該男嬰生下後, 身體健康無缺陷。 季某說自己不願意丟棄小兒子, 是妻子黃某讓其將小兒子扔掉, 並稱不丟的話就與其離婚。 季某無奈之下, 只得將孩子丟在路邊。 季某還稱自己家經濟條件不好, 已有兩個孩子, 長輩也並不希望他們生育第三胎。

丟掉男嬰的第二天, 妻子黃某就後悔了, 情緒激動得痛哭, 但考慮到經濟因素, 沒有去找回自己的孩子。

警方提醒, 遺棄嬰兒觸犯了刑法。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 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情節惡劣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 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情節惡劣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管生不管養, 不但行為惡劣, 而且還是違法行為, 堅決支持員警蜀黍打擊這種行為!支持的親們點個贊!

通訊員 葉米微 周瑾

編輯: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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