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1月19日, 省政府新聞辦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新聞發佈會, 發佈我省最高等級的人才計畫——《“青海學者”計畫實施辦法》。 “青海學者“計畫于2018年啟動實施。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張豔山說, 建立實施“青海學者”計畫, 是我省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 我省目前專業技術人才總量偏少、機制不活、頂尖人才匱乏, 缺少地方特色人才品牌, 人才創新創業活力不足。 打造“青海學者”品牌, 對於培養造就一批戰略科技人才、領軍人才和高水準創新團隊, 對於發揮高端人才的凝聚、牽引、帶動效應,
“青海學者”每兩年選拔一次
“青海學者”計畫與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同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項目, 主要支持紮根青海、創新突破、貢獻重大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
“青海學者”每兩年選拔一次, 每次選拔5名。 其中,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4名, 哲學社會科學領域1名。 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青單位、各類社會組織中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的高端專業技術人才, 均可參與選拔。
選拔條件分三個層次。 基本條件:要求遵紀守法、學風正派、業務精湛、成就卓著、紮根青海,
科研資助經費最高每人每年150萬元
我省對“青海學者”計畫的激勵保障方面, 不僅有科研資助經費, 還有生活補助、住房補貼等, 而且支持力度很高。 首先, 在支持培養週期內給予科研資助經費,
《實施辦法》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
“《實施辦法》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 ”張豔山說:“‘土’, 重點支援培養本土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高端人才。 ‘高’, 支持培養週期內的支持力度高於我省現有‘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等人才品牌。 ”
我省打造“青海學者”品牌, 堅持最大限度支持和量力而行的原則, 既兼顧了我省財力,
據瞭解, 《實施辦法》注重政策銜接和依法行政, 各項政策與中共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等均進行了緊密銜接, 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 在選拔條件、申報推薦、評審程式、考核管理上, 堅持按標準選拔, 按程式操作, 杜絕人為因素干擾, 真正使評選出的“青海學者”名副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