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于網路,
文/柒年
我和老婆是朋友介紹認識的,
相處下來之後覺得人很挫,
她對我的感覺也還可以,
兩個人就張羅著見了父母。
問問父母的意見,
雙方父母都很滿意,
於是開始張羅著我們的婚事,
老婆說我們倆工作忙,
所以想把婚禮相關事情交給爸媽,
我以為是雙方爸媽,
沒想到是她的爸媽,
就問了老婆要不要我爸媽幫忙,
老婆說她以後嫁過來,
可能還要照顧我們的小孩,
現在就讓她爸媽幫忙,
別讓我爸媽太辛苦了,
而且不是弟弟嘛,
也可以幫幫忙,
我心想也是,
誰幫都一樣,
反正都是一家人嘛。
因為兩個人都有工作,
我工資一萬多,
她也有八千,
所以我們倆婚後的生活還算不錯,
時不時的還可以出去旅遊,
上次出去旅遊,
本來說帶上爸媽,
可是她說旅遊旺季,
人太多了,
到時候會累著爸媽,
而且多一些二人世界嘛,
我想想也是,
可是真正到了出發那一天,
我發現不止我們兩個人,
她爸媽來了,
她跟我解釋說她爸媽很早就想去了,
就滿足二老的心願,
我嘴上說著沒關係,
其實心裡就想,
為什麼我爸媽就不能去,
而她的就可以,
這趟旅遊是不開心的。
其實每個月老婆都會往娘家打錢,
或多或少,
但很少給我爸媽錢,
不過,
也是她自己的錢,
我也不好說什麼,
所以我也就算了,
也沒什麼,
贍養老人,
也是應該的。
可是,
後來,
小舅子結婚,
我老婆送了大紅包,
足足三萬塊錢,
這沒什麼,
一是我們家條件允許,
另一個就是老婆也就這麼一個弟弟,
大家都是一家人嘛。
小舅子結婚那天晚上,
大家坐在一起,
那是真開心,
小舅子左一個姐夫,
右一個姐夫,
直說我好,
姐姐好福氣,
姐夫也是好福氣。
有一次出差,
我在外地給老婆買了些禮物,
給媽媽買了件衣服,
老婆先是看到了那件衣服,
打開看了不是她的,
就有點不開心,
我以為她不開心是因為我沒給她買,
我忙把給她的禮物拿上來,
可是老婆還是不怎麼開心,
老婆問我那件衣服是買給咱媽的?我說是啊,
老婆就問多少錢買的,
我以為老婆會覺得我買得太便宜不太好,
所以我就報了實價,
說兩千多塊錢,
老婆瞪大了眼睛,
說什麼,
兩千多,
這麼貴?老人家還穿那麼貴的衣服幹什麼。
這下換我驚訝了,
平常她自己買化妝品買衣服隨便一下就是幾千塊錢,
我給我媽媽買件衣服兩千多就太貴了,
我當然不開心了,
就說哪裡貴了,
我們倆工資都還挺高的,
買這麼一件衣服還是可以的吧,
老婆不樂意了,
說不行,
絕對不行,
太貴了,
把衣服退了。
我也有點不樂意了,
說她平常買東西比這個貴多了,
我什麼也不說,
而且給娘家的錢不止肯定不止兩千吧,
上次小舅子結婚三萬紅包我說什麼了嗎?我把之前的舊賬翻了出來,
老婆更不願意了,
說了貴了就是貴了,
必須給我退了,
不退我們就離婚,
說完就跑進臥室把門關上了。
我被離婚兩個字驚到了,
結婚以來第一次吵架,
居然是因為這麼一件不算事的事,
她偷偷給家裡打錢,
這可以說得過去,
自己的爸媽,
這個是可以的,
給小舅子三萬紅包,也可以理解,可是現在我給媽媽買了件衣服,怎麼就不可以了,還要跟我離婚,明明大家都是一家人,怎麼就不可以一碗水端平呢?老婆真的太讓我失望了,現在我也不知道這個婚到底要不要離。
給小舅子三萬紅包,也可以理解,可是現在我給媽媽買了件衣服,怎麼就不可以了,還要跟我離婚,明明大家都是一家人,怎麼就不可以一碗水端平呢?老婆真的太讓我失望了,現在我也不知道這個婚到底要不要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