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安徽首次發佈綠色發展指數,排前三位的是哪幾個市?

點擊上方藍字“安徽發佈”關注我們

1月18日, 安徽省統計局、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環保廳、安徽省委組織部聯合發佈《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公報》, 首次公佈了2016年度各省轄市綠色發展指數, 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蕪湖、黃山、馬鞍山、宣城和合肥。

根據2017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安徽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 我省建立各省轄市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年度評價、五年考核機制, 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其中, 年度評價依據確定的安徽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

計算各市綠色發展指數。 2017年9月, 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 共同完成了首次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 從公眾滿意程度和綠色發展指數兩個角度, 綜合評價當年各市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情況。

2016年各市綠色發展指數按從高到低排序為:蕪湖、黃山、馬鞍山、宣城、合肥、銅陵、安慶、蚌埠、池州、六安、滁州、亳州、淮北、淮南、阜陽、宿州。

從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來看, 公眾滿意程度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黃山、池州、六安、宣城和滁州。

從構成綠色發展指數的6項分類指數結果來看,

資源利用指數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蕪湖、宿州、蚌埠、宣城和亳州;

環境治理指數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馬鞍山、合肥、淮北、蕪湖和滁州;

環境品質指數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黃山、六安、蕪湖、銅陵和馬鞍山;

生態保護指數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黃山、安慶、池州、合肥和宣城;

增長品質指數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合肥、蕪湖、馬鞍山、蚌埠和銅陵;

綠色生活指數排名前5位的市分別為銅陵、合肥、蕪湖、馬鞍山和滁州。

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排序

注:本表中各市按照綠色發展指數值從高到低排序。

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分值

省統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開展年度評價, 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舉措,

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一系列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 對於完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 引導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 樹立正確發展觀、政績觀, 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年度評價工作重在引導各市牢固樹立生態文明意識, 自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 是督促和引導各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指示器”和“風向標”, 對於推動實現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 汪喬 實習生 李安琪)

附注

一、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按照《安徽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 綠色發展指數採用綜合指數法進行計算。 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包括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品質、生態保護、增長品質、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7個方面,

共51項評價指標。 其中, 前6個方面的50項評價指標納入綠色發展指數的計算;公眾滿意程度調查結果進行單獨評價與分析。

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綠色產品市場佔有率(高效節能產品市場佔有率)和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增長率等3個指標, 2016年暫無數據, 為了體現公平性, 其權數不變, 指標的個體指數值賦為最低值60, 納入指數計算。

對有些市沒有的地域性指標, 相關指標不納入綠色發展指數計算, 其權數分攤至其他指標, 體現差異化。

三、公眾滿意程度為主觀調查指標, 通過省統計局組織的抽樣調查來反映公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程度。 “公眾滿意程度”分值為調查中表示滿意和比較滿意的人數占調查人數的比例。

四、本公報由省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往期精彩回顧

“公眾滿意程度”分值為調查中表示滿意和比較滿意的人數占調查人數的比例。

四、本公報由省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往期精彩回顧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