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的陸先生因瑣事和別人起衝突, 對方用錘子將他打傷, 他三個多月大的孩子也未能倖免, 頭部被打成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右側頂骨凹陷、粉碎性骨折等。
1
男嬰頭部被鐵錘打成重傷
陸先生一家三口住在東興市深溝水庫花果山的臨時棚屋。 2017年5月26日晚, 陸先生和陳某因瑣事和發生口角。
隨後, 陳某持羊角錘打傷陸先生、陸先生的小姨(陳某女友)及一名鄰居。
羊角錘。 網路圖片
事發時, 陸先生的妻子陳燕抱著三個多月大的兒子從家裡出來, 孩子被陳某用鐵錘擊中頭部, 被緊急送到東興市人民醫院搶救。
經鑒定, 孩子被打成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 右側頂骨凹陷、粉碎性骨折等, 評定為重傷二級。 其他三人為輕微傷。
2017年12月23日, 陳某因犯故意傷害罪, 被東興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目前陳某已被送往監獄服刑。
2
沒錢醫治 被迫提前出院
1月16日, 陳燕告訴南國早報記者,
網路圖片
陳燕介紹, 陳某的家人曾來醫院看望過, 答應會給一些醫療費, 但他們離開之後, 就再也聯繫不上了。 雖然陳某被判賠償兩萬多元, 但他不具備賠償能力, 陳燕一家至今沒拿到一分錢賠償款。
陸先生傷癒後, 留下了後遺症, 如今偶爾會頭痛, 不能吹冷風, 也幹不了重活, 只能靠陳燕打臨時工維持家庭開支。 孩子的手術費和營養費難以籌措到。
目前, 孩子的發育與同齡人相比有些緩慢, 反應也較為遲鈍。
3
法院為孩子募得5萬多元
東興法院副院長黃小勇告訴記者, 為説明這一家人, 1月11日, 東興法院黨支部向全院幹警及東興市各銀行、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發出為孩子愛心捐助的倡議。 在東興法院捐款現場, 東興法院全體幹警及各銀行、律所黨支部等社會愛心人士積極回應,
1月15日, 黃小勇將該筆款項交給陳燕。 陳燕熱淚盈眶, 手寫了一封感謝信感謝好心人。 陳燕表示, 這筆錢她一定會好好保管, 作為孩子動手術的費用。
希望這個無辜的孩子能順利手術
以後健康快樂成長!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鐘小啟
點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