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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鐵錘擊打3個月大嬰兒頭部,致其重傷!家屬未拿到分文賠償

東興的陸先生因瑣事和別人起衝突, 對方用錘子將他打傷, 他三個多月大的孩子也未能倖免, 頭部被打成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右側頂骨凹陷、粉碎性骨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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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頭部被鐵錘打成重傷

陸先生一家三口住在東興市深溝水庫花果山的臨時棚屋。 2017年5月26日晚, 陸先生和陳某因瑣事和發生口角。

隨後, 陳某持羊角錘打傷陸先生、陸先生的小姨(陳某女友)及一名鄰居。

羊角錘。 網路圖片

事發時, 陸先生的妻子陳燕抱著三個多月大的兒子從家裡出來, 孩子被陳某用鐵錘擊中頭部, 被緊急送到東興市人民醫院搶救。

經鑒定, 孩子被打成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 右側頂骨凹陷、粉碎性骨折等, 評定為重傷二級。 其他三人為輕微傷。

2017年12月23日, 陳某因犯故意傷害罪, 被東興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目前陳某已被送往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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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醫治 被迫提前出院

1月16日, 陳燕告訴南國早報記者,

兒子受傷後, 從東興市人民醫院轉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醫院, 後又轉到欽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醫生說, 孩子的顱骨凹陷已經壓迫到血管, 最好進行手術治療, 但是孩子太小, 目前暫時不宜動手術。 由於家裡經濟困難, 孩子只住了9天院就出院了。

網路圖片

陳燕介紹, 陳某的家人曾來醫院看望過, 答應會給一些醫療費, 但他們離開之後, 就再也聯繫不上了。 雖然陳某被判賠償兩萬多元, 但他不具備賠償能力, 陳燕一家至今沒拿到一分錢賠償款。

陸先生傷癒後, 留下了後遺症, 如今偶爾會頭痛, 不能吹冷風, 也幹不了重活, 只能靠陳燕打臨時工維持家庭開支。 孩子的手術費和營養費難以籌措到。

目前, 孩子的發育與同齡人相比有些緩慢, 反應也較為遲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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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為孩子募得5萬多元

東興法院副院長黃小勇告訴記者, 為説明這一家人, 1月11日, 東興法院黨支部向全院幹警及東興市各銀行、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發出為孩子愛心捐助的倡議。 在東興法院捐款現場, 東興法院全體幹警及各銀行、律所黨支部等社會愛心人士積極回應,

慷慨解囊, 共捐款5.5萬元。

1月15日, 黃小勇將該筆款項交給陳燕。 陳燕熱淚盈眶, 手寫了一封感謝信感謝好心人。 陳燕表示, 這筆錢她一定會好好保管, 作為孩子動手術的費用。

希望這個無辜的孩子能順利手術

以後健康快樂成長!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鐘小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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