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與媳婦結婚後, 與我們同住, 然而兩代人同住一個屋簷下的生活並不如我想像中的簡單。 因為習慣不同, 矛盾越來越多, 我也是忍忍也就過去了。
2011年兒媳懷孕了, 得知兒媳有喜了, 我和老伴高興壞了。 我們早早就準備好了孩子需要的各種物品, 我更是跑前跑後, 小心翼翼地伺候著兒媳。 懷孕時期, 兒媳脾氣越來越大, 要求也越來越多。 她說, 懷孕了擠公車不安全, 想買輛車。 說是跟我們老兩口商量, 其實是想讓我們出錢。 為了她肚裡的寶寶, 我和老伴同意了, 說給他們買輛五六萬元的車開著, 卻被兒媳立馬駁回, 說那樣的車不安全, 車皮不結實等。 問她到底想買什麼車, 她說已經看好了兩款, 一輛15萬元, 一輛21萬元。 我們實在拿不出這麼多錢也就不歡而散了, 之後幾天, 兒媳對我和老伴都冷著臉, 好像我們欠了她多少錢似的。
後來, 孫子出生了, 兒媳休完三個月產假就上班了。 孩子自打生下來, 兒媳基本沒怎麼管過, 對她而言, 仿佛生了孩子, 就已經完成了傳宗接代的任務, 就算對得起我們老兩口了。 孩子從生下來到現在, 她從來沒主動給孩子洗過衣服, 更不要提給孩子把屎把尿、餵飯洗澡等瑣事了。
其實, 提到兒子, 我更心痛了, 這孩子還真是“有了媳婦忘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