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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2018年政府規章立法計畫確定|涉及秸稈收儲管理、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內容

近日召開的哈爾濱市委常務委員會會議原則同意了《哈爾濱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規章立法計畫》。 會議強調, 要保證立法品質, 政府要立管用的法, 立小而精的法, 立特色鮮明的法。 要從實際情況出發, 確保立法的可操作性。

正式專案共有9件, 主要包括:

為了減少環境污染, 實現秸稈收集儲運的專業化和市場化, 促進資源有效利用, 擬制定《哈爾濱市秸稈收儲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維護生態平衡, 擬制定《哈爾濱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

為繼承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 擬制定《哈爾濱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辦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 保障群眾身體健康, 促進資源迴圈利用, 擬制定《哈爾濱市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為保障城市橋樑安全、完好和暢通, 擬制定《哈爾濱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

為節約能源, 美化市民生活環境, 擬制定《哈爾濱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

此外, 為解決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在管理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擬對《哈爾濱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進行修改;根據上位法的修改情況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規定, 擬對《哈爾濱市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暫行辦法》和《哈爾濱市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監督辦法》進行修改。

記者:樊金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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