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會費結餘較多?山東省銀行協會等三家省管社會組織被集體約談

2017年12月13日山東省社管局對166家省管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情況進行網上公示後, 部分線民對山東省銀行業協會、山東省保險行業協會、稅務註冊師協會三家社會組織會費結餘較多提出質疑。 另外, 也有群眾反映省保險行業協會存在 “攤派宣傳”問題。 對於線民的疑問, 省財政廳、省民政廳採取集體約談、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專項審計、查閱核實有關通知材料等方式, 迅速進行了專項調查。 現將調查核實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 關於三家協會會費的核查情況

在對三家協會負責人進行了集體約談的基礎上,

省民政廳又委託山東山審會計師事務所、山東同方會計師事務所、山東天澤會計師事務所, 分別對三家協會2016年度會費收支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 並分別出具了審計報告。

(一)協會會費公示情況。 2017年12月13日省民政廳集中公示省銀行協會、保險行業協會、註冊稅務師協會的2016年會費收入分別為772.5萬元、739.5萬元、700.5萬元(另有利息收入4.7萬元), 與委託審計情況一致, 也與《網上輿情》所反映的“均超過了700萬元”情況相符。 三家協會2016年會費支出分別為412.68萬元。 712.2萬元、704.2萬元(其中, 按30%比例上交中稅協會費220.8萬元), 主要用於房屋租賃、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工資福利費、宣傳印刷費、交通差旅費等項目。

(二)三家協會會費確定規程。 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規定,

協會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 應當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 應當有2/3以上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出席, 並經出席會議或者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 從本次調查情況看, 三家協會確定的會費標準, 都是在2010-2011年期間, 依照有關規定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未發現違法違規收取會費情形。

(三)三家協會會費管理進一步規範。 2017年11月國家發改委聯合有關部門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發改經體〔2017〕1999號), 提出了許多新的規定和要求。 如, 要求調整規範以產銷量、企業規模等為基數收取會費的方式, 合理設置會費上限;合理設置會費檔次, 一般不超過4級, 等等。 與之相比, 三家協會會費管理存在一些需進一步規範的方面,

如收費標準偏高、會費檔次設置過多、以企業業務收入規模等為會費基數等。

根據發改經體〔2017〕1999號)新的規定和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的要求, 三家協會都提出了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省銀行業協會將按照程式對村鎮銀行會員單位免繳會費, 年可免繳36萬元;在新一輪換屆中, 將會長、副會長單位減少4-5家, 年降費25萬元;對其他會員單位積極減免, 總體降費爭取達到10%左右。 省保險行業協會將在2018年1月召開八屆一次理事會, 修改會費繳納方式, 設置會費上限, 減少會費檔次。 省註冊稅務師協會擬降低團體會員和執業個人會員會費標準, 在2017年會費收取時抵扣2016年度多交部分, 可退減會費220余萬元, 還將積極調整會費收取形式,

合理設置會費上限和會費檔次。 我們將強化監督, 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進一步減輕會員企業負擔。

二、關於省保險行業協會“攤派宣傳”問題

對於省保協“攤派宣傳”問題, 省保險行業協會提交了有關檔和情況報告等證明材料。 有關情況表明, 該協會為展現山東保險業對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宣傳和貫徹, 根據部分會員單位提議, 聯繫了省內6家主流媒體(《大眾日報》《齊魯晚報》《山東商報》《山東科技報》, 以及大眾網和手機APP《今日頭條》), 進行行業整體宣傳。 為融合行業宣傳資源、擴大宣傳規模效應、爭取會員單位費用優惠, 該協會向各會員單位發出了《關於集中組織“全面貫徹十九大精神”新聞宣傳活動的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 本次活動遵循“自願參與、機會均等、公平公正”原則, 各會員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需求選擇刊發;版面費用按各公司所占版面大小進行分攤, 並由各保險公司自行與相關媒體結算。 截至目前, 有11家會員單位向協會報送了宣傳素材, 但整個宣傳活動尚未正式展開, 各保險公司也未實際支付該項宣傳費用。 該協會申明, 他們集中組織此次宣傳活動, 是為會員單位與媒體“牽線搭橋”, 自願參與的會員單位即便發生費用, 也是直接向相關媒體支付, 並不屬於協會收費。

另外, 2010年, 省保險行業協會經第四屆五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 向各會員單位印發了《山東省保險行業協會關於籌集保險宣傳專項資金的通知》(魯保協〔2010〕52號), 對新入會的會員,一次性收取宣傳專項會費2.5萬元,由該協會統一用於本行業日常宣傳開支。該項宣傳會費,已於2017年9月取消,此後新入會的會員不再交納,並已報省民政廳備案。

登記管理機關已要求山東省保險行業協會:一是要向各會員單位作出解釋說明,把協會以前一次性收取的2.5萬元宣傳專項會費,與本次自願參與單位向媒體支付的版面宣傳費區別開來,避免會員單位因二者混淆而造成誤解。二是自願參與本次宣傳活動的會員單位,要按照市場行為規範化、法制化的原則,自主與相關媒體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定或合同,協會不得進行干預或變相干預。三是協會要總結反思、舉一反三,加強行業自律、回歸服務本源,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會員單位的服務,通過財務公開等制度措施,切實保障會員單位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等合法權益,共同推進行業協會健康有序發展。

對新入會的會員,一次性收取宣傳專項會費2.5萬元,由該協會統一用於本行業日常宣傳開支。該項宣傳會費,已於2017年9月取消,此後新入會的會員不再交納,並已報省民政廳備案。

登記管理機關已要求山東省保險行業協會:一是要向各會員單位作出解釋說明,把協會以前一次性收取的2.5萬元宣傳專項會費,與本次自願參與單位向媒體支付的版面宣傳費區別開來,避免會員單位因二者混淆而造成誤解。二是自願參與本次宣傳活動的會員單位,要按照市場行為規範化、法制化的原則,自主與相關媒體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定或合同,協會不得進行干預或變相干預。三是協會要總結反思、舉一反三,加強行業自律、回歸服務本源,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會員單位的服務,通過財務公開等制度措施,切實保障會員單位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等合法權益,共同推進行業協會健康有序發展。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