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世界上最偉大的愛就是母愛, 母愛像溫柔的風來呵護著自己的孩子。 可是, 有的母愛卻像一把利刃, 把孩子推向萬丈深淵。 我們始終都無法理解, 嫌疑人陳雁為什麼會唆使自己的親生女兒去參與綁架殺人呢。 而無法理解的是, 在事情敗露是, 陳雁把一切罪責推到了年緊14歲的女兒李婷身上。
然而嫌疑人陳雁策劃這一切的目的竟是保護和另一任丈夫所生的兩個兒子。 陳雁原本不想這麼做, 但她因賭博欠下的債務無法償還, 他害怕有人會去傷害自己的兩個兒子, 沒辦法了, 才會去綁架償還債務。 而她卻忘記了, 李婷也是她的親生女兒。 李婷也從家人口中聽到陳雁將罪責都推給了她, 面對即將到來的死刑, 李婷不知如何面對。
據李家的鄰居透露, 陳雁20歲那年與李婷的爸爸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生下了李婷, 在五個月後, 不堪忍受家庭的貧窮而狠心把李婷扔給了爺爺奶奶, 不辭而別。 在那之後, 陳雁嫁過三個男人,
一直沒工作, 和其中一個丈夫生下了兩個兒子, 一個六歲, 一個兩歲。 受害人馮蕊被她們殺害後, 馮蕊的爸爸收到了刺激, 一直精神不太好。 2011年11月11日, 南京人民法院判決如下, 陳雁犯綁架罪判處死刑, 被告人李婷犯故意殺人罪判有期徒刑9年。
李婷對自己的老師說, 自己夜裡會被噩夢驚醒, 自己才14歲, 她也14歲, 希望自己以後能夠補償。 事情已經發生, 再說後悔的話已經沒用了, 為何當初不能好好想想。 母親是偉大的, 但是這位母親對兒子很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