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的根本法,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根本法治保障。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
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
為的就是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
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推進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
黨的十九大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
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
確定了新的奮鬥目標。
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我們,
必須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修改,
由憲法及時確認党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
更好發揮憲法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作用,
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族人民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而奮鬥。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
是黨和國家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必須堅持和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
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
到新發展理念,
再到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奮鬥目標,
對激勵和引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具有重大引領意義。
堅持和平發展道路,
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
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對促進人類和平發展的崇高事業具有重大意義。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域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
是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重大決策部署。
這些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大創新成果。
我們要深刻認識到,
充實憲法的重大制度規定,
對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通過國家根本法確認下來,
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勇前進,
就有了法治上的共同遵循和活動準則。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憲法修改充分體現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充分體現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有機統一,
我們就一定能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責任編輯:石敏琦 郭相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