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定: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街(路)_____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 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店鋪轉讓給乙方後, 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設備等全部歸乙方。
四、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分兩次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 (大寫:_____), 第一年付款_____%, 第二年付清餘下____%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 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 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逾期30日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 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 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 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附件:
一、乙方欠條一份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 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 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 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