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堅持党管幹部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
把好幹部標準落到實處。
”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選賢任能,
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
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提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幹部標準,
賦予了好幹部新的時代內涵,
是新時期幹部的實踐準則和奮鬥方向。
“信念堅定”是好幹部立身之本,
領導幹部在任何條件下,
都要把改造主觀世界、加強黨性修養、加強品格陶冶作為必修課。
“為民服務”是好幹部為政之道,
領導幹部更應“公”字當頭,
以“民”為先,
懂得“官”是為人民服務的崗位,
“權”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
“勤政務實”是好幹部履職之要,
必須夙夜在公,
勤勉工作,
力戒空談,
做到決策條條算數,
工作件件落實。
“敢於擔當”是好幹部成事之基,
領導幹部要敢於探索、敢於實踐、敢於負責。
“清正廉潔”是好幹部正氣之源,
領導幹部應該時刻用黨章、用共產黨員標準要求自己,
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老老實實做人,
踏踏實實幹事,
清清白白為官。
怎樣把好幹部選出來、用起來?必須改進推薦考察辦法,
解決好選人方式的問題。
要突出政治把關,
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把廉潔作為底線,
有問題的堅決不用;以事擇人、依事選人,
使領導班子成員專業素養滿足新任務新要求;廣泛深入談話調研,
不搞“海推”“海選”;堅持幹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可查的舉報線索必查,
防止“帶病提拔”;嚴肅組織人事紀律,
嚴查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