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 見對方是一名小學生, 陳某某一番花言巧語後逃離了現場。 肥西縣公安局事故中隊民警根據目擊者提供的一張照片, 從茫茫人海中將陳某某揪出。
去年12月25日, 肥西縣婦幼保健院門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電動三輪車撞倒了一名放學的小學生。 事故發生後, 三輪車駕駛人未報警, 見對方只是個孩子, 就糊弄對方說, “孩子, 你去醫院檢查, 我還有急事要辦, 我給你留個號碼, 有什麼情況打我電話, 我立馬趕到……”
男子寫了張紙條, 留下手機號碼, 並標注“陳叔叔”,
肥西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到報案後, 及時走訪了事故現場的周圍群眾, 瞭解到, 有位目擊群眾用手機拍了張現場照片。 照片中三輪車駕駛人約四五十歲, 中等身材, 民警通過技術手段發現, 一個叫陳某某的男子與照片中的駕駛人極其相似。
在大量證據面前, 近日陳某某主動來肥西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投案, 並交代了發生事故後逃避責任的事實。 隨後, 民警根據事故情況對該起事故做出了責任認定, 陳某某向受害人賠禮道歉並進行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