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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縣檢察院依法對一起強☆禁☆姦、猥褻兒童案提起公訴

浙江檢察網遂昌訊 1月17日, 遂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張三(化名)強姦、猥褻兒童案提起公訴。

2017年8月, 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打破了小城遂昌的寧靜……

被告人張三, 未婚, 無業, 成天遊手好閒。 受害人小雨(化名)系張三年僅八歲的親侄女。 2017年暑假期間, 張三乘小雨父母白天忙著做事, 常留小雨一人在家的機會, 對小雨進行了三次猥褻、一次強姦。 2017年8月5日 , 公安機關在張三家中將其抓獲。

2017年9月4日, 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將張三移送遂昌縣檢察院審查逮捕。 因本案被害人年僅八歲, 社會影響惡劣,

遂昌縣檢察院啟動快速辦理機制, 並指派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以下簡稱未檢辦)員額檢察官吳松燕辦理該案。 承辦檢察官認真審閱案卷, 分析案情, 核實證據, 經審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尚有涉嫌強姦的犯罪事實, 遂於9月6日對張三以涉嫌強姦罪、猥褻兒童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承辦檢察官根據小雨情況, 第一時間為其申請了法律援助, 並指派“魯冰花”工作室具備心理諮詢師資質的成員為小雨做心理疏導。 同時, 未檢辦將小雨的情況告知控申部門。 控申部門經過一系列的調查摸底工作後, 告知並協助小雨父親辦理司法救助手續, 最終為小雨發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

承辦檢察官發現, 在本案中, 小雨不止一次地跟父母提及她不喜歡叔叔這件事,

但是父母卻覺得小雨還小, 意思表達模糊, 而且對方又是自己親兄弟, 故沒有在意。 沒想到, 這些沒在意和縱容, 卻使得張三的猥褻行為最終演變成了強姦。

針對本案反映出的兒童對性侵不瞭解、表達不清楚的情況, 遂昌縣檢察院未檢辦在新製作的法治宣傳手冊《羊羊歷險記之防範不法侵害篇》中加入了防範性侵內容“美羊羊的困惑”, 並廣泛開展“法治宣講進校園活動”。

2017年9月-12月, 遂昌縣檢察院“魯冰花法治宣講團”共為十個中小學兩千余名學生進行法治宣講並發放法治宣傳手冊。 法治宣講進校園活動廣受社會各界好評。 2017年12月14日, 麗水市實驗學校邀請“魯冰花法治宣講團”成員尹亞麗為該校學生宣講防性侵知識。

2018年1月, 遂昌縣檢察院與縣教育局磋商後達成共識, 向全縣中小學生發放《學生防性侵安全教育告知書》, 提高學生和家長防性侵的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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