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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立實施“青海學者”計畫

青海省人社廳近日在西寧召開《“青海學者”計畫實施辦法》新聞發佈會, 介紹《實施辦法》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及貫徹落實方面有關情況。

“青海學者”計畫與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同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項目, 主要支持紮根青海、創新突破、貢獻重大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 “青海學者”每兩年選拔一次, 每次選拔5名。 其中,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4名, 哲學社科1名。 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青單位、各類社會組織中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科的高端專業技術人才,

均可參與選拔。 支持培養週期內給予科研資助經費,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每人每年150萬元, 哲學社科領域的每人每年50萬元。 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50萬元, 一次性住房補貼50萬元。 按國家兩院院士標準, 兌現醫療保健、休假療養、差旅待遇。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可延遲退休1-48個月。 (莫昌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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