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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手中搶人,膽兒真肥

為了阻止涉嫌醉駕的“哥們兒”被交警帶走, 兩男子駕車擋截警車並揚言:“誰碰他就用車撞死誰。 ”不僅如此, 還趁機強行將“哥們兒”搶走逃離現場。 近日, 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 黃健因妨礙公務罪被改判有期徒刑七個月;柏玉因妨害公務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個月。

2016年11月6日21時許, 毛某駕車在河南省鎮平縣城南環路50米處與丁某駕駛的車輛相撞, 有醉駕嫌疑的毛某逃離現場。 隨後, 毛某被聞訊趕來的民警控制並移交給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的交警。 當交警將毛某拉上警車帶離現場時,

柏玉駕車橫停在警車前方, 黃健和一外號叫“毛衣”(在逃)的男子從車上下來。 黃健在現場大罵, 阻撓交警執法;“毛衣”不顧交警阻止, 強行擋在交警楊某面前;柏玉在駕駛室大聲威脅說, 誰碰他兄弟(指毛某)就撞死誰。 黃健則夥同“毛衣”趁亂將毛某帶上己方的車, 柏玉隨即駕車帶著毛某逃離現場。

2017年3月, 黃健、柏玉被抓獲。 同年5月20日, 鎮平縣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黃健有期徒刑六個月、柏玉拘役四個月。

判決後, 鎮平縣檢察院認為, 本案後果嚴重, 社會影響惡劣, 黃健、柏玉均系主犯, 且黃健構成累犯, 原審法院量刑較輕, 提出抗訴。

南陽市中級法院審理後認為, 黃健、柏玉二人阻撓交警執法, 導致有醉駕嫌疑的毛某是否醉駕無法查清,

綜合二人都是本案主犯及黃健系累犯, 原判量刑不當, 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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