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再正常不過, 可是當這樣被實習, 還真有點讓人大跌眼鏡。 名義上是實習, 實際上則是通過與勞務仲介簽協議, 把學生“賣”給工廠流水線當工人。
且不說是否存在“撈錢”的事實, 單就真實的實習經歷就有違學生的知情權和基本的合法權益。 在學校說一天干8到10小時, 但到了之後大部分時間一天要幹13個小時, 從沒有夜班到白班夜班必選其一且不能倒班, 工作地點也不一致, 工作內容和時長令人崩潰, 企業的強硬態度更是不給學生討價還價的餘地, 從象牙塔里的學生驟然變成了流水線上的“包身工”。 工酬不等, 遭受欺騙, 遍體鱗傷, 連最起碼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都沒有保障, 也難怪學生們紛紛“求救”。
反觀學校的態度, 不是疾言厲色就是曖昧扯皮。 當學生表示連續上夜班身體受不了而拒絕實習時, 學校的老師則稱實習是一門必修課, 不實習沒法領畢業證;還暗示將來老闆和導師都不願要“受點罪”就發牢騷的學生;並以只有貼近工人才能瞭解安全生產推諉實習與專業無關。 明知學生的權利受到侵害還這般“軟硬兼施”, 這樣的行徑和“人販子”相差無幾。 當事情“敗露”, 又拒絕接受記者採訪的做法更是多了幾分做賊心虛的嫌疑。
就像文中的那個疑問, 為何學校熱衷於將大量學生送到工廠?聊城大學的學生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蘇州環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的登記表, 這表明, 這些學生並不是學校直接將學生以實習名義介紹到工廠,
實習變打工, 一如聊大秦科長所說, 從理論上講不應該出現這樣損害學生權益的事情, 無論是學校和企業都不應該出現。 不管是我們的企業還是校方都該被追責。 教育部門、人社部門同樣得敲響警鐘, 堅決不能讓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最主要的是負責實習的老師必須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好關第一關, 自覺維護好學生利益,
文/孟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