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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著警服被拘留

新的一年馬上就要到了,

小編想問各位

想有一個吃不胖的身體?

想有一分輕鬆好掙錢的工作?

還是有大把閒置時間?

有個小哥哥的想法就和大家不太一樣了, 他的夢想是當個員警, 只不過, 他這個夢想, 現在可就真的實現不了

2017年1月13日, 拱北派出所接到多個報警稱, 一行為可疑的男子冒充員警, 在拱北夏灣的多家茶藝室和棋牌室聲稱檢查是否存在賭博等行為, 沒有任何發現後便離開現場。

經過警方的多方走訪調查, 終於在1月21日在夏灣某酒店將涉嫌冒充員警招搖撞騙的李某某(男, 21歲, 大學二年級)抓獲, 民警在房間內查獲假員警標誌、制服、手銬等物品。

據李某某供稱, 其從小崇拜員警職業, 也是警用物品的鐵杆粉絲,

覺得假冒員警很威風, 所以從網上的非法購得很多假警用物品, 以此滿足個人虛榮心。

雖然我的夢想是當一名員警, 但是我想走個“捷徑”

經審查, 李某某對其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 拱北警方已對李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沒收其警用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員警法》第三十六條 

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和警械, 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製, 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 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製造、販賣。

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

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 沒收非法製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 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你是真的有個員警夢, 請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 做一名真正為國為民的人民警察!

當初是你的夢想

夢想就夢想

現在又要用假貨把夢想掩埋

——改編自《愛情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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