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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交警查處一起酒駕 駕駛員被記12分並降級

慶陽網訊1月24日, 記者瞭解到, 合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了一起酒駕違法行為。 據悉, 1月22晚8時, 合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集合兩個中隊在城區各主要路口設立臨時檢查點,

對過往車輛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 晚11時許, 有民警報告發現一小型麵包車走走停停、形跡可疑, 兩個中隊緊密配合及時攔截了該車輛, 經現場酒精快側儀器顯示有酒精含量, 隨即涉嫌酒駕的駕駛員被依法口頭傳喚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 駕駛員的酒精含量為60mg/100ml, 屬飲酒駕駛, 經過詢問, 駕駛員交代了其吃飯、飲酒、駕車的經過。 該駕駛員為合水縣固城鄉人士, 持有B2駕駛證, 當民警問到酒駕違法為什麼喝酒後還要開車時, 駕駛員陳述自己有個習慣就是每天吃飯的時候總想喝幾口酒, 就是一個人的時候也喝, 今天是和朋友吃個便飯自飲了一瓶啤酒。 民警聽到後對違法駕駛人進行了深刻的批評教育。

該駕駛人實施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合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該駕駛人作出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由於該駕駛人持有的駕駛證准駕車型為B2, 按照相關規定B2駕駛證記滿12分的將被降級, 並且在規定時間內要報名參加滿分教育培訓, 重新考科目一。

近日以來, 為有效打擊遏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合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深入城區及各鄉鎮大力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百日行動, 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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