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 房山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房山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議案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議案的審查報告》。 到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的代表提出議案截止時間, 共收到議案27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議案1件, 十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26件。 按照議案內容分類, 屬於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方面的6件, 占22.2%;財政經濟方面的9件, 占33.3%;農業、農村、農民方面的11件, 占40.8%;內務司法方面的1件, 占3.7%。
本次大會收到的議案是區人大代表通過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 貫徹市委、區委的各項部署,
議案審查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著圍繞中心, 服務大局, 突出重點, 關注民生的原則, 對議案進行了認真審查, 提出了審查意見。 列為本次大會議案交區人民政府辦理,
第一項: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全力打造一批美麗鄉村”的議案, 共11件。
一是第八代表團仉鎖忠等13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大農村環境整治力度, 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議案;二是第十一代表團屈桂英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大農村環境治理, 解決環境髒亂問題, 全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議案;三是第七代表團王秋豔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快落實房山區生態文明建設”的議案;四是第六代表團王儀等17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大農村環境整治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議案;五是第五代表團勝利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強燕房組團北部山區生態文明建設”的議案;六是第四代表團齊東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於“推進牛口峪水庫周邊生態環境治理”的議案;七是第十四代表團李宏國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大農村環境整治力度,
第二項:關於“深入推進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 加大散亂汙企業清理整治力度”的議案, 共5件。
一是第八代表團仉鎖忠等13名代表提出的關於“科學疏解整治, 穩步促進提升, 扎實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議案;二是第二代表團顧建成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繼續清退非首都功能產業, 加快治理‘散亂汙’企業”的議案;三是第三代表團段永強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建議政府各職能部門聯合加大對‘散亂汙’企業治理”的議案;四是第八代表團張虎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大對‘散亂汙’企業關停取締力度, 提升環境綜合整治水準”的議案;五是第六代表團周祖新等16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完善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產業長效機制”的議案。
其餘11件議案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 按照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法定程式一併交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研究辦理並負責答覆代表。
同時, 大會收到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 也將按照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法定程式一併交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研究辦理並負責答覆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