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五險一金”變“六險二金”了?

日前有媒體報導, 在老百姓熟悉的“五險一金”基礎上又增加了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 變成了“六險二金”。 但是, 看看工資條, 不少人發現繳納的還是“五險一金”, 這是怎麼回事?

記者瞭解到, 這其中存在一些誤解。 所謂的新增“一險一金”就其項目而言早已存在, 但一直不屬於用工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 與“五險一金”有明顯區別。

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 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險是我國社會保險的主要組成。 2010年通過的《社會保險法》規定,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 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同志解釋說, 社會保險具有國家干預和主導的特點,

這是社會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的重要方面, 即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 通過立法強制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 並由政府參與社會保險組織和運作, 對社會保險工作進行監督。 換言之,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法定的社會保險, 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已屬於違法行為。 目前, 我國基本醫保覆蓋13億人, 全民參保基本實現;基本養老覆蓋約9億人, 法定人群覆蓋率超過九成。

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之所以加“基本”二字, 是因為除此之外, 我國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還有補充性保險, 養老方面主要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醫療方面包括補充醫療保險等等。 這些補充性社會保險項目是國家鼓勵的,

但不是強制性的, 也不是覆蓋全體公民的。 以企業年金為例, 我國於2004年起開始實施《企業年金試行辦法》, 截至2016年末, 全國已有7.63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 參加職工人數2325萬人, 年末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存11075億元。 最近, 人社部、財政部正式印發了《企業年金辦法》, 將於今年2月1日起施行。

(來自人民日報)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