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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吉市專案辦面向社會招聘50名編制外工作人員,即日起開始報名!

2017年昌吉市專案辦面向社會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昌吉市工作需要, 決定昌吉市專案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編制外工作人員。

一、報考條件、招聘物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維護國家統一, 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28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4月10日以後出生);

2.昌吉州行政轄區戶籍(落戶截至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

3.昌吉市行政轄區戶籍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4.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5.性別不限, 少數民族比例不低於3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

3.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簡章涉及時限截止至2017年4月10日。

二、招聘方式

(一)現場報名

2.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昌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昌吉市甯邊西路47號州殘聯大廈對面, 市內乘1、4、40路公車在市勞動局站下車)二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進行現場報名。 崗位專業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執行;

3.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昌吉市專案辦面向社會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戶口名簿(所有證件需原件及影本), 近期1寸免冠紅底照片2張;

4.昌吉市行政轄區戶籍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及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近期1寸免冠紅底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由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對應聘者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審查。 經現場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後, 確定報名合格人員名單。 報名時須留準確聯繫方式, 以便及時通知招聘有關事宜, 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三)筆試、面試

筆試、面試工作根據報名人數另行通知。

(四)體檢

參照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按1:1比例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 市專案辦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工作崗位, 如不服從安排, 視為自動放棄。

三、人員管理及工資待遇

此次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屬政府購買服務崗位, 由專案辦統一負責管理, 聘用人員與項目辦簽訂勞動合同, 聘期三年, 工資待遇比照昌吉市選派大學生工資標準執行。

四、資訊發佈、諮詢

本簡章由昌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994-2346257、2367732

昌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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