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新聞實驗室
, 也即布林迪厄所說的三種資本。
社會資本在媒體中的體現不僅僅是買火車票和小孩上學這種具體的瑣事, 它還會影響新聞生產的品質, 乃至成為抵抗權力的力量。 張志安在《新聞生產與社會控制的張力呈現》一文(《新聞與傳播評論》, 2008年第1期第165-173頁)中就分析說, 《南方都市報》的深度報導記者比一般都市報記者能夠獲取更廣泛的社會資本, 這些社會資本有助於他們的採訪和突破。 而且, 不同深度媒體之間的社會資本共用, 還“有利於實現對權力干預、政策管制的‘集體協商’,
第二個角度是新聞倫理。 讓李誕覺得備受打擊的, 也正是春運跑口記者走後門買火車票這件事情有違倫理的地方。 正因為社會資本的一個核心是社會關係、是在社會網路中的位置, 因此它也 往往容易導向利益交換、權力尋租, 或者“變現”。 關於和社會資本相關的新聞倫理問題, 相關研究有張志安和陸曄教授的《記者“權力尋租”中的社會資本轉換及 其倫理邊界》、潘忠党教授的《“補償網路”:作為傳播社會學研究的概念》等。
另外, 陳力丹、王辰瑤、季為民合著的《艱難的新聞自律》一書中提供了不少鮮活的案例。 他們總結說, “雖然認同用記者身份給自己牟取好處的人較少, 但是……個案中還是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記者身份在日常生活中是有影響力的。
值 得一提的是, 這類現象集中發生在跑口記者身上, 而不跑口的記者、社會調查記者等, 則很少有這樣的“關係變現”機會。 這其實是一個世界性的現象, 一些媒體會 採用強制輪換的方式, 也即規定一個記者不能長期跑某個條線, 防止產生過深的利益關係, 但是這樣帶來的代價就是:不利於記者深入某個領域。
第三個角度是媒體的道德感召。 新聞媒體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
但是, 道德制高點站得越高, “人設崩塌”的後果也就越嚴重。 就像如果某個微信行銷號發了一條假新聞, 大家根本不會覺得有什麼;但如果《紐約時報》把某個重要的新聞事實搞錯了, 大家可能就會覺得它的形象崩塌了, 甚至以後只要一提起這份報紙, 就會說它是假新聞。
如何應對這種風險?我想, 合適的方法並不是放棄道德感召, 那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你不可能把真相、操守、公共利益、民主價值這些詞從新聞媒體身上甩掉。
我想, 李誕說的“這世界運行的邏輯就是這樣”其實是一種極大的簡化。 這世界運行的邏輯既不是道德完美無缺, 也不是人人蠅營狗苟;記者既不是降臨世間的神, 也不是只貪私利的魔鬼。 走後門買火車票的記者, 為公共利益奔走的記者, 工作只為了混口飯吃的記者, 工作起來可以不吃飯的記者, 都廣泛存在於新聞媒體之中。
最重要的是, 就像羅曼·羅蘭的那句名言說的:“世界上只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 就是認清了生活的真相後還依然熱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