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家裡窮, 我媽在我還沒滿月的時候, 便拋下了我和父親, 獨自和別的男人跑了。 看著尚在繈褓中的我嗷嗷待哺, 父親急得團團轉。 父親對於如何照顧年幼的我毫無經驗, 最後, 父親只能把我送去奶奶家, 請求奶奶幫忙照顧。
奶奶雖然同意了父親的請求, 可是一直重男輕女的奶奶對我這個孫女卻是毫不上心, 甚至當時的我生病發高燒, 燒了三天奶奶都不給我看, 後來還是被父親發現, 才抱著去了醫院, 雖然生命無礙, 可是卻從此落下了病根。 之後, 我的腳開始變形。 醫生說這是發燒引起的小兒麻痹症留下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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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記事開始, 父親就特別累。 白天下地幹活, 天黑了回來還要給我做飯。
從小的時候起,
因為我的腿,
我也理所當然的成為同齡人嘲笑的對象。
長大後,
看著同齡人各自尋覓到愛情,
一個個的結婚生子,
我除了羡慕還是羡慕。
那時候我覺得我這輩子就註定命苦吧,
愛情,
婚姻也註定和我無關吧。
最終, 老張對我提的要求全都答應下來, 我們也見面僅僅三天就結婚了。
說是結婚, 其實就是我和父親搬進了老張家。
和老張結婚已經5年了,
如今也有了一個健康的女兒。
平日裡,
老張一面照顧我們全家人,
一面打理地裡的莊稼。
空閒時,
老張就十裡八鄉滿村子跑著收破爛。
這幾年,
日子雖然苦點,
可是我卻感覺真的很幸福。
一時之間, 我無從回答。 我難道要告訴女兒當初為了姥爺和我能活下去才嫁給的老張?還是說因為愛情嫁給的老張?可是到底什麼是愛情?我不知道。 如果愛情的象徵是房子, 車子, 又或者是鮮花和甜言蜜語, 那麼這些我和老張之間通通沒有, 有的只是日復一日的平淡。 但是老張這幾年看視平凡的舉動, 我卻感覺很滿意, 很幸福。
想通之後, 我笑著對女兒說:“當初媽媽嫁給爸爸是因為情, 現在卻變成愛了, 媽媽愛你, 愛爸爸,愛家裡的每一個人,媽媽更愛這個家!”
愛爸爸,愛家裡的每一個人,媽媽更愛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