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玲, 幾年前和現在的老公都在北京打工, 他是背井離鄉來這裡的, 是一個憨厚的老實人, 平時話也不多, 我比較喜歡, 剛開始也並沒有嫌棄他是個農村人, 但是相處一段時間後, 他的一些毛病就出來了。
比如說, 領著他見我父母, 吃飯的時候吧唧嘴, 我在桌子底下狠狠地踢他, 都不知道什麼意思!
再有一次, 直接去我家, 敲開門就進去了, 也不知道換鞋, 我都在後面喊著才知道換鞋。
最近的一次是回家見他父母, 由於沒在農村生活過, 並不知道他家的生活環境這麼差, 進他家門一看, 牆上的漆都掉了, 被子都髒的不成樣。 從屋裡出來兩個小孩, 臉上都是泥印子, 一來就往我衣服上亂抓。 我把他們推開了。
之後他媽拉著我的手就見我吃飯,
我跑去找了賓館住下來, 一晚上心感覺哇涼哇涼的, 第二天我又回到了老公家, 心想我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剛踏進家門, 老公說, 你走吧, 你這樣對我的家人, 我們沒有辦法在一起。
我哭著說:我哪裡做錯了?是不是愛錯人了?你們說我做的不對嗎?